飞灰固化搅拌系统的配置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
搅拌系统的能力应能满足飞灰处理站的处理能力和飞灰混合料的均匀搅拌要求。搅拌设备的额定处理能力应不小于飞灰处理站额定处理能力的1.25倍。
根据飞灰、固化剂和稳定剂的特性,拌和系统应采用分步拌和工艺。
搅拌设备的主体应由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制成。搅拌设备的类型应为犁式搅拌装置或双轴搅拌装置,并应采用变频调速驱动装置。
搅拌机应具有自上而下进料和出料的形式,有两个入口:DN400飞灰入口、DN80进水口和一个排气口。通过钢管与除尘器连接,除尘器过滤风量满足换气要求的设备换气次数不低于每小时10次。
搅拌机电机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电机和减速机应有防护板,不得直接外露。
搅拌机应该有两个维护排放口,一个在前面,一个在后面,用于清除混合器中的残留物。维护端口中没有网格网。
搅拌机出料口下方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5m。搅拌机的出料口处设有一个封隔器。
这些配置要求旨在确保飞灰固化搅拌系统的性能和安全性,以满足处理飞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