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固化设备混合与搅拌系统的技术要求
1. **均匀性保证**
- 搅拌设备应能确保危险废弃物与固化剂充分、均匀混合。对于含有固体颗粒的危险废弃物,搅拌器应能产生足够的剪切力,使颗粒均匀分散在固化剂中。例如,在处理含重金属污泥的水泥固化过程中,搅拌后的混合物中任何局部区域的重金属含量偏差应控制在±5%以内。
- 采用合适的搅拌桨叶形式和搅拌方式,如双螺旋搅拌桨、行星式搅拌等。双螺旋搅拌桨可以在不同的旋转方向上产生强烈的对流和剪切作用,有利于提高混合均匀性。
2. **防止物料团聚**
- 对于容易团聚的危险废弃物(如一些含有粘性物质的有机废物),搅拌设备应具备防止团聚的功能。这可以通过设置特殊的搅拌附件,如分散盘,或者采用高速搅拌与低速搅拌交替进行的方式来实现。
- 搅拌速度应可调节,以适应不同性质的危险废弃物和固化剂的混合要求。一般来说,搅拌速度可在10 - 1000转/分钟之间调节,既能满足慢速搅拌下防止物料飞溅的要求,又能在高速搅拌时实现充分混合